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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字〔2024〕1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财政局,各普通高等学校: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决定在全省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树理念、建载体、搭平台、聚资源、立机制、拓思路、求实效、可复制”的工作思路,通过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推动构建“覆盖高校、贯穿全程、精准高效”的大学生就业服务新格局,提升新时代大学生就业服务水平,实现就业工作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双提升、就业育人实效和学生职业发展双促进、就业指导服务和技能培养培训双融合,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坚实人才支撑。(二)主要目标。2024年,全省范围内选取20所左右高校作为试点,探索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2025年,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建设范围,力争覆盖省内30%以上高校;2028年底前,经过5年持续推广建设,实现“一校一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成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标杆品牌。二、建设原则坚持合理定位。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是由高校主导建设,集政策咨询、就(职)业指导、求职招聘、职业技能提升、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性、公益性、综合性大学生就业服务场所。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办学规模、学科结构、培养层次、校区布局等因素,依托现有条件,合理确定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规模和功能特色,确保中心建设有质有效。坚持品牌打造。全省统一规范名称和视觉标识,规范基本服务事项,强化品牌内涵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美誉度和就业带动力,树立品牌良好形象。坚持资源统筹。全面聚合公共就业服务、校园就业服务、市场化就业服务等各类资源,提供一站式、专业化就业创业集成服务,为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提升就业综合竞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三、基本条件和服务功能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面向在校大学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服务功能:基本条件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应具有相对独立的服务场所、配套完善的办公设施、智能畅联的信息化支撑;场地面积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并适当留有余地,最低不少于500平方米(不含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面积),对于一校多地办学的,主校区场地面积最低不少于300平方米;有固定的运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运营管理体系,有条件的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管理;按照与毕业年度毕业生不低于1:500的比例,配备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就业服务工作人员,依托中心提供线上线下就业创业服务。服务功能1.就业事项咨询办理服务。提供就业创业、档案管理、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就业政策咨询答疑、辅助办理等服务;搭建就业手续“ATM”自助办理系统,实现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等材料线上申请、自助盖章打印,方便大学生办理求职、就业手续;开展实时就业监测,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提供历届毕业生就业去向、就业质量、就业能力、企业评价等就业数据信息查询、展示服务。2.就(职)业指导服务。配备专业就(职)业指导师资队伍,开展本土化、全程化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课程研发,面向大学生提供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简历撰写等就业指导服务;配备标准化、专业化职业测评工具,为大学生职业兴趣、职业能力、岗位匹配度和职业发展等提供诊断咨询服务;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团队,向大学生提供心理健康辅导服务,帮助大学生缓解求职、升学过程中的压力和困扰,防范疏导心理障碍。3.就业技能提升服务。定期开展就业技能讲座、求职能力实训、职业规划大赛培训等活动,有条件的配备智能面试室等,方便大学生了解职场需要、提升求职水平;与优质企业合作打造校内沉浸式实训空间,搭建就业能力提升平台,帮助大学生尽快完成从校园到社会、从课堂到职场的心理调整和角色转变;承接各类就业创业培训、“宏志助航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培训项目;面向就(职)业指导教师,常态化开展教学研讨、轮训和专题研修,切实提高师资水平。4.招聘对接服务。筛选适合大学生求职的就业、实习、见习岗位信息,通过大屏展示、张贴海报、校园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优质用人单位、重点引才城市进校宣讲,开展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校园招聘会,确保招聘信息安全可靠,方便大学生就近、安心求职;开设市场化精准服务窗口,邀请社会组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驻校园,为有需要的大学生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特色化求职招聘服务。5.基层就业项目展示推荐服务。定期归集“定向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岗位信息,提供项目推荐服务;广泛宣传展示“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榜样案例,鼓励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6.创业指导培训服务。打造专业创业培训师资、创业导师等师资团队,试点培育高校创业辅导员,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精准创业服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档案,为正在创业和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记录创新创业历程,并开展精准跟踪帮扶;积极开发大学生创业项目资源库,择优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推荐创业项目和孵化基地;依托高校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推行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践模拟,开展网络实战、沙盘模拟、创业团队协作等创业指导;鼓励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创业见习岗位,招用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参与创业准备活动,提高创业成功率。7.社群交流服务。开设专用或者共享报告厅、会议厅,常态化组织校友、企业家等进行交流分享活动,帮助大学生了解行业最新发展情况、就业动态;邀请校内外法律专家,开展就业普法宣传等活动,帮助大学生从法律层面识别就业陷阱,规避就业风险。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拓展服务功能,合理利用空间资源开设多功能室,满足大学生备考、学术研讨等现实需求;整合或增设大学生参军入伍、出国留学、毕业生校友发展追踪与支持服务等功能;统筹规划设计展区,广泛宣传就业人才政策及优秀就业创业学生代表典型事迹,展示学校就业工作成果,在全校营造就业创业良好氛围。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的重要意义,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为中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要统筹公共就业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导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把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情况,作为衡量高校落实就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的重要参考,以评促建,确保“一校一中心”工作目标按期实现。依托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布局设立一批省级就业指导课程教研中心、统计数据监测核查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理论研究中心,带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整体水平。(二)强化资金支持。各高校要将建设和运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通过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加大资金统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满足工作需求。鼓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就业创业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对驻地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就业服务活动的部分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综合考虑各高校建设需要,适当加大资金补充。(三)强化数字赋能。各高校要将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作为数字技术赋能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提升数字化、智慧化服务水平;打造智能化数字化平台,加强与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推进资源共享;鼓励建设专门实验室,推进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就业服务领域的研发与应用,建立动态更新就业信息台账,全面掌握大学生个人信息、就业需求、思想动态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服务,确保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发挥最大效能。(四)强化典型引领。支持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积极创新、大胆探索,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理论性、实践性成果,示范引领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2024-2028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根据高校类型、重视程度、中心建设运营情况、工作成效等因素,认定30处左右省级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全方位加大对省级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支持力度,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优先安排承办“就选山东”省级集中招聘、“宏志助航计划”培训、“三支一扶”计划培训、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赛事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2024年3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文件下载:鲁人社字〔2024〕19号.docx 鲁人社字〔2024〕19号.pdf相关文章:媒体解读|山东:打造校园内就业“加油站”,为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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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发布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山东发布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2024-01-06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华社客户端济南1月5日电(记者 邵鲁文)近日,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提出聚合“政行企校”各方资源,凝聚各部门合力,实施高校毕业生促就业“五项统筹、十项行动、八项活动”,贯穿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全过程做好就业创业促进工作。“五项统筹”是指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以促进供需匹配为抓手,以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行动为载体,统筹挖掘市场岗位和公共部门岗位资源,统筹扶持自主创业和鼓励新业态就业,统筹抓好在校就业实践和离校培训见习,统筹组织高校访企拓岗和服务机构进校园活动,统筹加强毕业生特困帮扶和就业权益维护,全面提升山东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水平。“十项行动”具体内容是以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为统领,按照“秋冬季促就业行动”“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暑假就业实践行动”毕业学年五个阶段全过程的时间安排,实施思想领航、市场导航、创业护航、帮扶助航等十项行动,引导、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科学择业、积极求职、尽早就业。山东将深入实施“百校访万企”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百县联百校”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百企联百校 职引向未来”百家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活动、“职通央企”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专项行动、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八项重点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招聘、以赛促就、对口帮包等系列活动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性和主动性。据介绍,山东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来源:新华社
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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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有关要求,更好地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就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标准: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二、申请拨付流程 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要求,深入实行全程网办,进一步提高申请数据系统校验比例,简化优化申报凭证和发放程序, 实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提速办”“简便办”。(一)毕业生申请(9月5日-9月2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二)学校审核(9月5日-9月26日) 各学校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登录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务于9月26日前完成初审并通过系统提交。审核主要内容:一是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的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通过系统反馈毕业生本人。(三)市级复核(9月5日-9月27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主校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四)省级备案拨付资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公示后的各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备案,并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发放至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 三、工作要求(一)积极宣传。各市、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设立专栏、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为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讲解和申请指导,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通知到位、熟悉流程、应知尽知。(二)加强协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和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三)规范执行。各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校验,对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按照申请佐证材料要求,严格把好佐证材料审核关。对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由所属学校负责追回,并由各市负责督促学校于12月底前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要将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审核发放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 附件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四、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五、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佐证材料。 六、残疾人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 七、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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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3〕59号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3〕59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部署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为引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关切,以实名登记台账为支撑,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针对性服务,做到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保持在95%以上,力争到年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比例达到90%以上。 二、行动主题 服务促就业 筑梦赢未来 三、行动时间2023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以下统称为未就业毕业生。 五、主要任务(一)聚焦实名台账,全面落实就业服务。7月底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省厅移交、各渠道登记的毕业生实名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对未就业的做好记录,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做到愿登尽登,并及时纳入 2023 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要依托实名台账,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集中帮扶,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并推动创业孵化基地按一定比例向他们免费开放。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发生变化的要在台账中及时记载、动态更新。(二)聚焦服务保障,用心用情帮扶就业。7月初,各市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通过公开信(省厅公开信见附件1,各市可参照)或服务公告,发布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机构名录、政策服务“四项清单”。重点亮出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亮出公共招聘网站、诚信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渠道,亮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机构名录,亮出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接收等政策服务清单。针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有残疾的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青年,制定“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介、培训见习。通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实践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援助,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确实难以市场渠道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三)聚焦专项行动,高频开展招聘服务。结合“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接续举办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就选山东”系列校园招聘、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就业服务周等就业专项活动,加密线上线下公共招聘,丰富行业企业专场招聘,完善直播带岗特色招聘,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要组织招聘活动进社区进园区,便利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应聘。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较为集中的设区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四)聚焦权益维护,全面防范就业隐患。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坚决查处黑职介、假招聘等侵害求职者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面向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和用人单位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规范企业招聘行为,提高毕业生维权意识。及时向高校毕业生警示提醒存在侵害合法就业权益的用人单位,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维护劳动权益。(五)聚焦能力提升,实施专项技能培训。深入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依托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创造条件开设中短期技能培训班,满足未就业毕业生多元化培训需求。大力开展新职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网络创业等培训;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学徒制培训,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六)聚焦岗位募集,持续扩大见习规模。落实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年募集不少于1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各市要主动对接教育、科技、工信等部门,形成部门合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岗位募集质量,增强见习对接效率,优化见习规范管理,做好后续跟踪帮扶,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帮助更多未就业毕业生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七)聚焦政策落实,推进便捷就业服务。加快推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加大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地图宣传力度,推动税收优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政策集中兑现。要按月将本地企业新增参保人员、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数据与帮扶台账进行比对,及时锁定政策对象,实现“政策找人”“直补快办”。加快推动就业服务下沉,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推行 15 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深度融合数字技术,推出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要组织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为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将行动实施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用,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推动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确保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取得实效。(二)加密调度总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要求,自7月起,对各市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7月底前填写工作进展汇总表,见附件2)及求职登记小程序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周调度,对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实名联系和帮扶进度进行半月调度,各市要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年底前及时报告行动总结。省厅将继续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纳入对各市就业工作绩效评价。(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青年就业典型宣传活动,挖掘一批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毕业生等青年典型,推出系列新闻宣传,宣传内容要贴近青年,增强吸引力;宣传典型要可亲可信,增强感召力;宣传方式要改进创新,增强创造力。通过典型宣传和朋辈引领,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成才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逐梦青春、建功立业。 就业促进处联系人:孙潇,0531-51788113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奇伟、王越,0531-51788616 电子邮箱:wangyuerst@shandong.cn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7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 附件1“就”在齐鲁 “职”面未来——致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亲爱的2023届毕业生们: 春意藏,夏初长,风暖人间草木香。盛夏始,万物秀,莫负青春好时光。我们共同迎来了毕业的七月,你们即将奔赴人生新的征程,展望未来,祝福你们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求职创业是你们人生旅程的崭新篇章,你们的青春梦想、择业就业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着民族复兴、祖国隆昌。党和政府始终心系你们的个人发展,采取一系列稳就业举措,为你们保驾护航。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将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聚焦提质增效,助力你们走好职业生涯的第一步。 ——如果你已落实工作单位,请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你需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缴纳社会保险,确认档案转递去向,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你入职的企业,也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如果你还在求职,可以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或登录求职登记小程序(二维码附后),进行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免费获取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查询招聘信息,请登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index.html)或各市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 ——如果你有志自主创业,可以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减轻创业压力;还可以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获取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孵化服务等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还将举办系列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为你们搭建项目展示、成果转化、融资对接平台。 ——如果你选择灵活就业,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获得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灵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时间。 ——如果你暂时不考虑就业,也请珍惜韶华、加油充电。你可以参加就业见习、技能提升、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丰富阅历、增长才干,积蓄力量、厚积薄发。 ——对于家庭困难、身有残疾等有特殊难处的同学,请不必过于担心,我们将开展结对帮扶、就业援助。优先为你们推荐岗位、提供服务,帮助你们成就人生梦想。 同学们,从今年起,学校将不再为毕业生发放就业报到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也不再将此证作为办理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转递接收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大家如果想查询最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服务,可以登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拨打12333服务热线。 特别提醒大家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求职陷阱。如发现侵权行为,请立即投诉举报。 温暖人社,伴你同行。诚挚欢迎同学们选择山东,“就”在齐鲁,扬帆起航,“职”面未来。衷心祝愿同学们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在这片“岱青海蓝,钟灵毓秀”的齐鲁大地,跑出青春“加速度”!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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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3〕...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3〕4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提质升级,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就业育人”理念,深刻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作用,进一步健全高校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更大力度拓展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二、构建全周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一)健全职业生涯教育体系。推进职业、学业、择业、创业“四位一体”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就业指导人员、专业教师的思想和就业价值引领作用,立足中国国情、中国特色、中国文化,以传统文化、红色基因和集体主义为精神内核,紧密结合新时代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实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把就业育人作为“三全育人”重要内容,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推动开展就业育人实践活动,定期征集发布就业育人项目,开展就业育人优秀案例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省级大学生就业育人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实践及调研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尽早明确职业意向,尽早投身求职行动。(二)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列入必修课教学计划,前移就业指导关口,从大一开始开设相关课程,分年级设立相应学分,课程安排学时不少于38学时,其中线下课程课时不少于16学时。充分利用教育部“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各类资源,建好用好各类课程平台,将就业指导与课程思政、就业实训、素质教育有机融合,建设贯穿人才培养全周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帮助高校毕业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就业权益。鼓励出版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材。开展省级就业创业金课评选,遴选优秀师资纳入省级就业创业指导优秀师资库,“十四五”期间评选认定50门左右省级就业创业金课、省级就业创业指导优秀师资库专家100人左右。优先从省级就业创业金课中推荐参加全国高校就业创业金课评选。对纳入省级就业创业指导优秀师资库的专家签发聘书,优先组织参与省级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三)推进职业生涯咨询(职业指导)工作室建设。各高校要普遍设立校级大学生职业生涯咨询(职业指导)工作室,组建专业职业生涯咨询师资队伍,加大软硬件设施及经费保障,利用专业测评工具,丰富服务功能,打造专业品牌,形成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流程。持续开展个体咨询、职业测评、简历撰写指导、面试求职培训、专题讲座、职业体验等系列化职业生涯咨询和就业指导活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生涯规划意识,提高就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院系结合学院优势和专业特色设立本院系大学生职业生涯咨询(职业指导)工作室。“十四五”期间,全省评选认定50个左右省级大学生职业生涯咨询(职业指导)工作室。(四)强化大学生职业赛事活动引领。组织举办山东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比赛等职业能力竞赛活动,覆盖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进一步普及职业生涯规划理念,引导大学生找准就业方向,展现职业风采,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各高校要按照职业赛事活动部署安排,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保障工作,为毕业生参与赛事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三、全面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五)推动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活动,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通过走访企业和用人单位,广泛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深入开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新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书记、校(院)长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校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在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基础上,带动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学业导师、辅导员等全员拓岗。突出学科专业精准对接,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每个学科专业点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策划举办“百校千企促就业人才对接大会”,创新打造校企人才对接合作平台。(六)做响“就选山东”招聘品牌。全方位、不间断举办“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面向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聚焦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三个十大”行动人才需求,统筹线上和线下,分层次、分类别、分领域组织招聘活动,实现全省高校和应届毕业生全覆盖。省本级每年联合有关高校举办不少于50场“就选山东”省级集中招聘活动,有效调动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合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七)提升校园就业市场建设水平。落实校园就业市场建设三年计划,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建设、打造一批全省性、区域性、行业性大学生就业市场。开展“万企进校园”专项行动,创新开展招聘宣讲、职场体验、直播带岗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支持二级院系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鼓励高校通过组团、联盟等方式共享岗位资源,确保线下校园招聘活动有序开展。(八)推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支持高校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岗位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平台,积极开展网络招聘服务,鼓励用人单位通过线上宣讲、远程面试、网上签约开展校园招聘,促进线上线下招聘相结合,提高招聘成功率。(九)提升现场招聘组织水平。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招聘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现场招聘会组织实施办法、安全保卫方案、消防安全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工作组织领导,构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安全可控、有序高效。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严格审核用人单位经营资质及招聘要求,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协同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四、积极开拓多元化就业渠道(十)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稳就业作用。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校园网等渠道,广泛宣传升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信息,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优惠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加强政策解读、考前指导,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帮助毕业生选准方向、科学备考。(十一)深入开展城乡基层就业“筑基行动”。创新实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广泛宣传到城乡基层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事迹,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业就业创业,建立联系对接机制,依托官网、官微等渠道广泛发布社区服务领域招聘信息和社区就业、社区见习的各项优惠政策,并通过高校校园网、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等评选推荐时,对扎根社区、干事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进行重点倾斜。(十二)全面加强与中小企业供需对接。开展民营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专项行动,精准汇集推送岗位需求信息。积极参与“全国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全国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为中小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宣传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加强与中小企业的供需对接,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十三)积极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灵活就业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为毕业生从事新就业形态提供支持,推动灵活就业规范化发展。定期评选大学生创业之星和优秀大学生创业者。鼓励支持大学生参加国家、省各类创业大赛。 五、深化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十四)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稳妥有序做好取消就业报到证后的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加强制度宣传和登记指导,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十五)严格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监测。落实就业统计监测规范要求,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审核标准》审核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组织开展就业统计监测专门培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报送、统计和分析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及时、真实、准确。严格执行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省厅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对违反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严肃查处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在年底考核中予以体现。(十六)深化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建立招生培养与就业工作部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构筑多维度就业评价反馈体系,以学科专业建设为抓手,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素质。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用人单位需求与评价调研,调查结果作为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考。 六、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十七)扩大实施“宏志助航计划”。积极组织重点群体毕业生参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推动通过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落实就业。配套设立省级项目,扩大宏志助航计划实施范围,认定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推动宏志助航计划覆盖更多毕业生。(十八)精准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面向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扎实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推进全程网办。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发放标准为600元/人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十九)加强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要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精心精准做好岗位推荐、技能辅导、帮扶指导等工作,确保困难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平均水平。扎实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招聘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等活动,对残疾人毕业生进行多形式、多维度的就业帮扶,促进残疾人毕业生充分就业。 七、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制机制(二十)压紧压实就业工作责任。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深入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发挥统筹领导作用,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协调机制。持续推动就业工作重心下移,压紧压实院系工作责任,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专业特点,加大对院系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学业导师等完成就业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精准高效的就业工作局面。(二十一)统筹加强工作条件保障。优化加强校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设置,努力创造条件,高标准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鼓励在院系专门设立就业辅导员。畅通就业指导人员职业发展渠道,就业指导人员可按照所在专业技术岗位参加相应职称评聘。组织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培训时间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设置专门就业服务场所,集成职业生涯咨询、职业测评、信息查询、招聘面试、档案管理、就业监测等功能。完善就业工作网站建设,提高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信息化水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2023年5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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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85号)转发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活动组织。严格落实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85号通知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智联招聘、前程无忧、BOSS直聘、猎聘网、国聘网、实习僧网等招聘专区,积极组织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上网发布岗位供需信息、进行有效对接联系。 二、搞好发动宣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在门户网站设置链接,并组织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各高校网站等设置链接积极参与。各市、县(区、市)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省直单位做法,采取在门户网站设置链接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参与活动提供便利。 三、强化信息供给。各市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中小企业招聘和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有条件的要组织建立双向对接信息库,推动企业与求职毕业生信息对接。组织相关活动时,要注意筛查真实情况、加强信息核实,确保岗位需求、求职意向真实有效,提高高校毕业生与中小企业对接成功率。 四、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5月8日前将对接活动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发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邮箱(cxcyzdc@shandong.cn)。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于每周一10:00前报送截至上周末的招聘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场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内报送活动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 郝龙,51782708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赵伟,5179382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王越,51788616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3年5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85号)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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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85号)转发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活动组织。严格落实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85号通知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智联招聘、前程无忧、BOSS直聘、猎聘网、国聘网、实习僧网等招聘专区,积极组织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上网发布岗位供需信息、进行有效对接联系。 二、搞好发动宣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在门户网站设置链接,并组织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各高校网站等设置链接积极参与。各市、县(区、市)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省直单位做法,采取在门户网站设置链接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参与活动提供便利。 三、强化信息供给。各市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中小企业招聘和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有条件的要组织建立双向对接信息库,推动企业与求职毕业生信息对接。组织相关活动时,要注意筛查真实情况、加强信息核实,确保岗位需求、求职意向真实有效,提高高校毕业生与中小企业对接成功率。 四、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5月8日前将对接活动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发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邮箱(cxcyzdc@shandong.cn)。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于每周一10:00前报送截至上周末的招聘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场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内报送活动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 郝龙,51782708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赵伟,5179382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王越,51788616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3年5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85号)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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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的通知2023-04-19 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点击次数:5816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促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山东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启动“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面向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聚焦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三个十大”行动人才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分领域,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活动,实现全省高校和应届毕业生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1.春夏季活动:2023年3-6月,面向2023届省内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秋冬季活动:2023年9-12月,面向2024届省内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1+5”的方式组织,广泛动员发动政府、高校、市场、社会等各类就业资源,全面提升校园招聘活动层次和质量。“1”即优选部分高校按照招聘活动场次类别安排,举办一系列省级集中招聘活动;“5”即联合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媒体平台、相关行业协会、平台经济企业、群团组织5类机构,举办特色专项招聘活动。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将“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列入学校年度重大活动计划,保障工作人员和活动经费,进一步深化校园就业市场建设。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相关高校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区域内优质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集中招聘活动。(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高校要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对系列活动的宣传,广泛发布活动信息,扩大活动覆盖面。各高校要广泛发动、积极动员毕业生参加“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确保覆盖到每一位毕业生。招聘活动举办现场要设立企业吸纳、就业见习、基层服务、应征入伍、自主创业等政策宣传解读展位,推动毕业生更好了解和使用就业创业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三)注重留才导向。要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鲁就业创业为导向,围绕“全力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努力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国前列,建设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总体目标,促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四)提升服务质效。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高校要统筹开展“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与“万企进校园”“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等,千方百计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岗位资源,加大对中小企业进校招聘的开放力度,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合力,用好专业力量,发挥多方效能,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五)切实维护权益。严格审核用人单位经营资质及招聘要求,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要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未经本人允许不得泄露毕业生简历等个人信息。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六)提高组织水平。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招聘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现场招聘会组织实施办法、安全保卫方案、消防安全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工作组织领导,构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现场招聘活动安全可控、有序高效。(七)推动质效提升。坚持效果导向,避免形式主义,制定合理的经费预算,进一步提升系列活动质效。省厅依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考虑举办规模和参与群体,对举办省级集中招聘活动的高校分别给予6万元的补助资金,各举办高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省级集中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前,各举办高校要至少提前1周将招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省厅备案。省级集中招聘活动结束后3日内,各举办高校要将参加活动的招聘单位信息(包括登记注册规范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和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省厅。 各高校要加强校园招聘活动情况及取得效果的跟踪,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厅。 联 系 人:王奇伟,王越 联系电话:0531-51788616 电子邮箱:wangyuerst@shandong.cn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4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附件:“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省级集中招聘活动举办高校名单.pdf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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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的通知2023-04-19 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点击次数:5816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促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山东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启动“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面向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聚焦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三个十大”行动人才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分领域,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活动,实现全省高校和应届毕业生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1.春夏季活动:2023年3-6月,面向2023届省内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秋冬季活动:2023年9-12月,面向2024届省内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1+5”的方式组织,广泛动员发动政府、高校、市场、社会等各类就业资源,全面提升校园招聘活动层次和质量。“1”即优选部分高校按照招聘活动场次类别安排,举办一系列省级集中招聘活动;“5”即联合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媒体平台、相关行业协会、平台经济企业、群团组织5类机构,举办特色专项招聘活动。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将“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列入学校年度重大活动计划,保障工作人员和活动经费,进一步深化校园就业市场建设。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相关高校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区域内优质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集中招聘活动。(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高校要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对系列活动的宣传,广泛发布活动信息,扩大活动覆盖面。各高校要广泛发动、积极动员毕业生参加“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确保覆盖到每一位毕业生。招聘活动举办现场要设立企业吸纳、就业见习、基层服务、应征入伍、自主创业等政策宣传解读展位,推动毕业生更好了解和使用就业创业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三)注重留才导向。要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鲁就业创业为导向,围绕“全力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努力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国前列,建设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总体目标,促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四)提升服务质效。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高校要统筹开展“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与“万企进校园”“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等,千方百计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岗位资源,加大对中小企业进校招聘的开放力度,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合力,用好专业力量,发挥多方效能,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五)切实维护权益。严格审核用人单位经营资质及招聘要求,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要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未经本人允许不得泄露毕业生简历等个人信息。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六)提高组织水平。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招聘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现场招聘会组织实施办法、安全保卫方案、消防安全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工作组织领导,构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现场招聘活动安全可控、有序高效。(七)推动质效提升。坚持效果导向,避免形式主义,制定合理的经费预算,进一步提升系列活动质效。省厅依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考虑举办规模和参与群体,对举办省级集中招聘活动的高校分别给予6万元的补助资金,各举办高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省级集中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前,各举办高校要至少提前1周将招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省厅备案。省级集中招聘活动结束后3日内,各举办高校要将参加活动的招聘单位信息(包括登记注册规范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和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省厅。 各高校要加强校园招聘活动情况及取得效果的跟踪,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厅。 联 系 人:王奇伟,王越 联系电话:0531-51788616 电子邮箱:wangyuerst@shandong.cn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4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附件:“就选山东”202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省级集中招聘活动举办高校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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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省级集中招聘活动举办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省级集中招聘活动举办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03-09 来源: 点击次数:6971各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启动2023年“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省级集中招聘活动(以下简称“省级集中招聘活动”)举办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23年省级集中招聘活动由申报高校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指导。活动举办期间,须使用全省统一的活动名称和标识标语,执行统一的组织标准和工作要求。二、时间安排1.春夏季活动:2023年3-6月,面向2023届省内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秋冬季活动:2023年9-12月,面向2024届省内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申报范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四、申报要求1.招聘活动组织策划严密有序。将省级集中招聘活动列入学校年度重大活动计划,进一步深化校园就业市场和网络招聘市场建设,对照招聘活动场次类别(详见附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和活动预算支出安排,报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批准。2.校园招聘市场主体作用明显。建设本校全省性、区域性、行业性大学生就业市场,面向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着重围绕服务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三个十大”行动人才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分领域组织招聘活动。结合开展“万企进校园”招聘活动,千方百计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岗位资源,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加大对中小企业进校招聘的开放力度,积极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提供便利,确保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同步开展,提高招聘成功率。3.招聘活动形式创新多样。联合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媒体平台、相关行业协会、平台经济企业等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资源,提升招聘活动效果。开展招聘宣讲、职场体验、直播带岗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高校通过组团、联盟等方式共享岗位资源。支持二级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毕业生意向等情况,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邀请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更多参与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4.具备举办活动的软、硬件条件。线上信息渠道通畅,线下场地设施完善,在会场布置、人员接待、安全应急及会场秩序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组织经验。注重与驻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的合作,能够发挥高校所在区域内的辐射带动作用。5.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允许以场地费、就餐费等名义向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和学生收费。确保招聘信息真实、可靠、准确,坚决杜绝虚假招聘和招聘陷阱情况发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五、申报程序有意向举办活动的学校,可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包括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和预算支出安排等),于3月15日之前寄送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810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省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考虑申报单位的举办优势、软硬件条件、地域影响、学生规模等各方面因素,确定举办单位予以公布,并依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场次类别给予资金补助。联 系 人:王奇伟,王越联系电话: 0531-51788615电子邮箱:wqwrst@shandong.cn 附件:招聘活动场次类别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 附件 招聘活动场次类别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场2.高端装备产业专场3.新能源产业专场4.新材料产业专场5.现代海洋产业专场6.医养健康产业专场7.高端化工产业专场8.现代高效农业产业专场9.文化创意产业专场10.精品旅游产业专场11.现代金融服务业专场12.现代轻工纺织产业专场13. 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专场14.省会经济圈综合类专场15.胶东经济圈综合类专场16.鲁南经济圈综合类专场17.女性毕业生专场18.残疾毕业生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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