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安全守则
发布时间:2018-03-21   浏览次数:172

一、研究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研究中心应建立健全相应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公示。研究中心应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安全定期教育制度。

三、研究中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滨州学院飞行器控制与仿真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四、研究中心应将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教育列为实践教学课内容,由有关教师向学生讲解后,方可进行实验。

五、研究中心所用特种设备应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注册登记、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实行使用、维修、保养登记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六、研究中心应对易燃、易爆危化品、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规范管理,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七、研究中心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及私自使用电热器,禁止超负荷用电,确保安全用电。下班时,研究中心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并关好门窗。

八、研究中心内严禁烹调食物和吸烟,做好防火工作与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九、研究中心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如实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滨州学院飞行器控制与仿真研究中心

                                                           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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