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我市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优秀科技成果;更加注重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后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形成行业、国家、国际标准。根据《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4年度我市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为滨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暂不组织市技术发明奖和市自然科学奖的评审和奖励工作。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滨州市科学技术奖除应符合《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市科学技术最高奖
申报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科技人员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长期从事科研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推动科技发展、社会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发明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具体条件:
1. 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项目获得不少于2项市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2. 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了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3. 在所从事的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过程中,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科技成果,实现了技术领域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 2014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前鉴定和2014年5月31号前办理成果鉴定委托书且在6月20日前完成鉴定的科技成果。
2. 申报2014年度市科技进步奖的成果要求整体技术较大规模应用一年以上,其中市科技进步奖管理科学类成果需提供至少三家县级以上党政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
3. 申报2014年度市科技进步奖的成果,2013年10月31日之前鉴定的必须已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完成科技成果登记;10月31日之后鉴定的必须保证在今年年底前按要求进行成果登记。如届时不进行成果登记,将在市政府奖励决定公布之前取消该成果所获奖励或取消该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下一年度申报科技进步奖的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滨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附件2)和《滨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附件3)(以下统称“推荐书”)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完成单位和候选人要严格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认真填写,重点突出成果(个人)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等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各推荐单位要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成果(人选)的审核,并填写《滨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成果(或人选)汇总表》(附件4)。
(一)推荐材料
1.申报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所需推荐材料:
(1)《滨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
(2)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复印件)
(3)他人引用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复印件)
(4)知识产权证明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5)重要获奖证书(科技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市级以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6)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复印件)
(8)候选人主要事迹(限1500字以内)
2. 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所需推荐材料:
(1)《滨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盖章原件)
(3)主要应用证明(按格式填写,盖章原件)
(4)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5)成果技术研究报告
(6)知识产权证明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7)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复印件)
(9)成果简介(限1200字以内)
推荐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版推荐材料一律采用白色A4纸打印,按顺序(1)—(8)或(1)—(9)左侧装订(胶黏订)成册,装订后不得另加封面。附件中的论文提供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等相关内容复印件;论著提供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他人引用的论文、论著提供引用期刊封面、引用页复印件。候选人主要事迹叙述候选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成果简介包括成果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对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作用等内容。最高奖推荐材料装订盖章后报送一式九份,科技进步奖推荐材料装订盖章后报送一式一份。最高奖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包括滨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和候选人主要事迹;科技进步奖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包括滨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和成果简介。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纸质材料报送到科研处科技科(办公北楼414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319@163.com。
(二)推荐公示
由学校选择推荐优秀成果和人选,并且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成果(个人)方可推荐滨州市科学技术奖。
三、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4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卞 丽 电 话:3190133(8133)
附件:
1.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滨州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
3.滨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4.滨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成果(或人选)汇总表
科研处
2014年6月18日